
期刊简介
本刊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、中国病理生理学会主办、暨南大学承办的国家级综合性病理生理学高级学术刊物。杂志刊登有关病理生理学理论研究(包括实验研究和临床研究)方面的论著、专题综述、教学研究、科研仪器和药品评价介绍等,注重介绍疾病发病机制和临床病理生理学研究。适合医药院校教学科研人员、研究生、临床医务工作者和高年级医学生阅读。
专利的授予条件有哪些?保护期又是从何时起算?
时间:2024-01-12 10:05:04
专利授予条件及保护期
1. 专利授予条件
专利是对发明者或者技术创新者的创新成果所进行的一种法律保护。要获得专利授予,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(1)新颖性:该技术或者发明不能被任何人所熟知或者公开过。它必须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,处于前所未有的状态。
(2)创造性: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有足够的创新性,不能只是一种常规的技术改进,而应是一种与已有的技术相比较而言有较大的进步。
(3)工业适用性:该项技术或者发明必须可以用于实际生产或者应用。
2. 保护期的起算
专利保护期是指专利持有人获得专利权之日起的有效期限。专利保护期的起算时间不同于专利申请被受理的时间。 一般来说,保护期分为两种: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。
(1)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是10年,起算时间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;
(2)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,起算时间也同样从专利申请日开始计算。
需要注意的是,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并不一定是专利申请日。为了获得更好的保护效果,许多国家允许优先权申请。这意味着,当一个专利申请人在某个国家或者地区申请了一项专利后,他在一定期限内在其它国家和地区相对该项专利享有优先权。在这种情况下,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应该是优先权申请日。
总之,为了获得专利授予,申请人必须满足新颖性、创造性和工业适用性的条件。保护期的起算时间则从专利申请日或者优先权申请日开始计算,根据专业类型、地理位置和国别不同有所不同。